投资者关系及股东权利
董事会致力透过公布季度报告及年报向股东提供有关本公司业绩的清楚完整资料,除向股东发布通函、通知及财务报告外,股东亦可在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查阅更多数据,而有关数据会经常更新。股东周年大会为股东向董事会提议及交换意见的有用场所。本公司会给予至少二十一天的通知,鼓励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董事及外聘核数师会出席会议回答有关本公司业务的提问。本公司重视股东对促进透明度及加强与投资者关系之意见。
董事会
董事会的基本责任为行使其最佳判断及以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董事会负责在以有效及负责任方式运营的同时监管管理层的努力以推动本公司成功。
- · 制定本集团的目标,向本集团提供策略性指示,并负责审批策略性计划;
- · 审批管理层提呈的年度业务计划及预算;
- · 对本集团实施全面及有效的管控,并在执行经审批的年度预算及业务计划方面对管理层进行监察;
- · 委任行政总裁(须向董事会汇报)及确保已安排继任人选;
- · 审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季度、中期及年度报告;
- · 制定本集团的通讯政策;
- · 决定董事的甄选、工作简介及评核事宜;
- · 确保本集团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内部审核及监管合规程序;
- · 设立与股东及持份者保持充分沟通的程序;
- · 在适当情况下于董事会辖下设立具清晰职权范围及职责的委员会;
- · 界定具体事项的授权标准,并赋予董事会辖下委员会及管理层所须的权限;
- · 监控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非财务事宜;
- · 考虑及(如适用)向股东宣派股息;
- · 定期评核本集团的表现及效能。
董事委员会
在保证董事会全面负责的情况下,除了保留董事会本身应负责的事项之外,董事会授权行政总裁负责本集团之业务运作。董事会亦成立以下小组委员会:
- · 审核委员会
- · 薪酬委员会
- · 提名委员会
- · 风险委员会
- · 内幕消息委员会
各委员会均按已同意的职权范围行事。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是本公司营运的必要一环,由董事会及管理团队执行,以合理确保营运的成效及效率可达成既定的企业目标、保障公司资产、提供可靠的财政报告及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董事会负责确保对财务报告及披露监控与程序之成效进行充分的内部监控,透过审核委员会经常检讨有关系统的成效。
外聘核数师
为保持本集团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外聘核数师将不会进行任何非审核工作,惟有关工作构成审计委员会事先批准的非审核工作则另作别论。外聘核数师进行的工作必须明显改善本公司的效率及带来额外利益,并且不会对彼等审核工作的独立性或对独立性的理解构成任何负面影响。